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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画廊”须建立退还机制

兰亭书童 2007-06-26 热点透析 评论
       艺术品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不容乐观

       第三届中国诚信画廊精品巡回展近日在杭州举行。网上有消息称,沪上一家画廊因出售假画而被取消了“诚信画廊”的称号。记者向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助理胡月明了解此事时,他说,并非取消了该画廊的“诚信”称号,而是在审核过程中收到相关投诉,就未曾授予此称号。他不愿透露这家画廊的名字,因为“该画廊已不再营业”,“诚信画廊的评选旨在鼓励”。
    
  现状不容乐观
    
    据介绍,2004年和2006年,文化部先后两次开展中国诚信画廊的评选活动,共评选出46家“诚信画廊”。获得该称号的上海画廊有:上海大剧院画廊、大朴堂、圣菱、煌杰、海上山、海莱、亦安、德加、奥塞等12家,数量在全国领先。
    
    评选“诚信画廊”,是因为目前国内艺术品市场的诚信状况不够理想。虽然我国的艺术品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期,但是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却不容乐观,如经纪人制度不完善,私人交易现象依然存在,制假、售假、拍假纠纷逐年上升、恶意炒作哄抬画价等不公平交易问题突出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市场信誉。也使很多愿意并准备投资艺术品产业的人士望而却步,消减了投资意愿。
    
    文化部有关官员称,一个没有诚信的市场,一个没有完善投资机制的市场,一个供需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一个价格不稳定的市场,最终会成为一堆泡沫。因此,管理者、经营者、艺术家、消费者,都有义务、有责任共同构建公平、公开的交易体制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为我国艺术品市场的繁荣,创造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
    
  专家呼吁立法
    
    但业内也有对“诚信画廊”评选的实际效果表示怀疑者。他们认为,评选只是一种激励机制。对艺术品市场各种缺乏诚信乃至欺诈的行为,我国的现行法律未能给予有效的制约,这才是最为关键的。正如中国美术学院原院长肖峰所呼吁的,人大、政府应“立法”,“修规”,“以法治假”,“以法打假”,净化中国艺术品市场。
    
  评选是否公正?
    
    另外,不少业内人士对“诚信画廊”的评选是否公正、是否全面反映了画廊业的真实情况表示关注。对此,胡月明向记者介绍了“诚信画廊”的基本要求:一、专业性,画廊必须与一个或几个艺术家有签约关系;二、有专业过硬的艺术总监;三、画廊要有经营特色,反映一定的学术理念,引领艺术潮流;四、行业内口碑好;五、具有具体措施和章程保证对消费者的负责,如退还机制等;六、文化管理部门的认可;七、不能有消费者的投诉。入选画廊名单将公示3个月,一旦有投诉,将进行核查。即使画廊入选后也不能高枕无忧,文化部门会对其不定期明察暗访,并接受投诉。
    
    胡月明强调,评选首先要画廊自己提出申请,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很多画廊尚未申请,包括一些知名画廊。所以并不是说没有评到的画廊就不诚信。评选之举主要还是鼓励业界注重诚信。当然,希望有更多优秀画廊积极申请,共同推动艺术品市场规范、诚信的建设。

Tags:退还   画廊   机制   诚信   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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