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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物部门依法收回一处文物景区管理权

兰亭书童 2008-02-21 热点透析 评论

  新疆文物大县——吐鲁番地区鄯善县文物部门19日依法收回了原交给企业经营的一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记者从鄯善县文物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鄯善县文物局19日依法对其境内吐峪沟大峡谷景区的管理权进行收回。这处原交给旅游股份公司经营管理的景区正式交由文物部门保护管理。


  作为世界多种宗教历史文化的交汇地,吐峪沟景区主要由峡谷风光、吐峪沟石窟、麻扎墓、麻扎古村落四部分组成。已被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吐峪沟麻扎村,具有1700多年历史,是新疆现存的最古老的维吾尔族村落,至今保存着维吾尔族古老的民俗风情,有“民俗活化石”之称。村落中古老的生土建筑别具特色。2005年11月,位于吐峪沟景区内的千佛洞与洋海古墓同时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鄯善县文物部门负责人表示,吐峪沟大峡谷景区收回后,将坚持依法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原则,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受破坏,保持峡谷内原有的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名村的原貌,充分体现古村落的文化内涵。

Tags:文物   管理权   新疆   一处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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