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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王宏峥:就裸模肖像权案致媒体公开信

兰亭书童 2014-02-16 书坛快报 评论

     首先感谢广大媒体对我以及“尘”作品肖像权索赔案的关注, 3月30日二审结束后,广大媒体盛情邀请报道此案,由于本人正在筹备画展,需要专心创作,未能一一接受广大媒体采访,不到之处,在此深表歉意。之所以亲自参加二审并上诉,是因为一审判决的部分认定,让我内心无法接受,另一方面忙于创作,我当时也没有充分重视,仅委托一个做律师朋友出庭辩护,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相关的证据而导致一审败诉。感谢中国国家画院副院长张晓凌先生、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创作中心秘书长陶宏先生、解放军艺术学院艺术系副主任于桂元、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王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等艺术和法学界专家的声援,感谢我的妻子、同学和朋友们对我的支持,让我有信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案件本身我不想过多的评论与说明,我相信湘潭市中院会做出一个公平的判决。作为一名艺术家、一个普通的文化工作者,我仅代表个人呼吁广大媒体:恳请各媒体朋友更多的关注案件本身,关注著作权和肖像权的立法,为艺术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制度基础。我也很欢迎广大的网友、听众、观众、读者朋友们对案件发表评论,但恳请大家不要对双方的当事人进行人格攻击,对我本人包括原告造成伤害。

     时至今日我依然认为本案深层次的原因有两点,第一是民众对艺术认知不够,对模特行业不够理解;第二是在国内在艺术创作领域肖像权与著作权的界定尚不科学清晰、行业惯例和相关机制已不适应目前文化艺术行业的快速发展。正是因为大家对绘画模特(包括人体模特)的不理解和不正确的认知,对原告造成了严重的世俗的舆论压力,而行业的不规范和制度的漏洞,再加上利益驱动,使这种压力宣泄错了方向,目标不应该是画家,画家不应该是受害者;模特作为一个职业,是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高尚的,不仅是在画家眼里,没有模特的付出不可能有好的艺术作品的诞生,模特也不应该是受害者。再次恳请媒体和公众给予充分的理解。

     为此案,我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身心疲惫,但是为避免类似的事件重演,不至于再有李宏峥、张宏峥的出现。真诚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机制,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加强艺术基础教育,树立真确的艺术观,提高全民艺术修养和对艺术的认知。我相信,有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制度基础,文化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指日可待。

                                                     画家王宏峥

                                                    于4月1日凌晨

 

Tags:肖像权   公开信   画家   媒体   就裸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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