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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热艺术品交易市场拍假假拍盛行

兰亭书童 2014-06-13 书坛快报 评论

  本报记者顾学文

  艺术品收藏、投资,最要紧的是一个“真”字:作品要真迹、价格要真实、买卖要真诚。

  但在当下火热的艺术品交易市场中,“拍假”、“假拍”盛行,“真”变得稀缺而难求。

  在“春拍”扎堆的6月,记者专访上海驰翰拍卖公司董事长曹峥嵘、艺术总监曹峥军,请他们为藏友揭一揭那些拍场潜规则的盖子。

  杂志封底“吴冠中作品”,竟是嫁接的

  解放周末:曾有权威媒体曝出拍卖行业潜规则:一场拍卖会,六成拍品为假——有拍卖公司知假拍假,也有拍卖公司参与制假,与制假者五五分成。

  曹峥嵘:大公司的“大拍”,假东西少些;一些小公司和部分大公司的“小拍”,假东西只怕还不止六成。

  我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些无良拍卖公司就钻漏子,“拍假”,拍卖公司不仅没有法律风险,反而能获利。

  但怎么看待利益?一次两次得逞了,时间长了就不行了。只有拍品真,才能走得远。这是根本利益。

  解放周末:主观上不拍假靠的是心,但也可能有看走眼的时候,怎么在“术”上保证拍品的真?

  曹峥军:最近,我刚将一件拍品送去给水墨画名家李奇茂先生看。老先生90高龄,但仍清晰记得这是他离开大陆去台湾前的书画作品,我拍下了他签字确认的现场照片,应李老要求,照片不公开,只在公司内部存档。

  对在世艺术家的作品,应该尽量去一一求证:像我们与二十多位艺术家保持直接沟通,另有近180位艺术家,通过经纪人或与之签约的画廊等去确认。

  已去世的近现代艺术家的作品,可以听取艺术家亲属、学生、研究学者的意见。

Tags:交易市场   盛行   艺术品   火热   拍假假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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