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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标新发现

兰亭书童 2007-08-28 收藏资讯 评论
       淘旧书时,在一些旧单据中,我偶然得到一些烟标,有春城、金沙江、昆明、枫叶、铁马、劲松、红缨、红梅等。闲暇无事翻看这些烟标时,我发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同一品牌的香烟,有不同的生产厂家,而同一图案的烟标,生产厂家和名称又不相同。这在今天是无法想像的,也是值得玩味的。

    昆明素有“春城”之美誉,“春城”香烟在云南是家喻户晓的大众消费品。我有几枚上世纪70年代的“春城”烟标,均为绿底紫字,字的写法完全一样,一边为汉字,一边为拼音,区别在于生产厂家不同:一为玉溪卷烟厂,一为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昆明分公司,一为昆明卷烟厂。


    与此相同的还有“红缨”烟标,我藏有三种,两种是玉溪卷烟厂的,一种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昆明分公司的,它们的图案设计也不同:一种是题图所示的;另一种图案较简洁,绿色光环中突出旗和红缨枪,颜色为红绿搭配;昆明分公司的全为红色文字和拼音。


    以上都是同一品牌却是不同厂家生产的烟标。


    几年前我还得到一枚“大公牌”烟标,半边为一个倒三角形,上方有“优良国货”四字,中间有一架天平;另半边是用橙色线条组成的一个小椭圆,图案和文字同前半边相同,为地方国营云南纸烟厂制。不久前又淘到一枚图案与“大公牌”设计相同的烟标,可仔细一看发现,其实是“天秤牌”的。“优良国货”变为“注册商标”,是中国烟草工业公司出品的。


    这些又是不同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牌的香烟,但图案设计却是一样的。


    几枚烟标就可以记录一段不平常的历史。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是没有知识产权和品牌意识的。别人生产什么,用什么牌子,我也可以用同样的品牌;别人怎样包装,我也可以照葫芦画瓢。但现在这样做可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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