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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家具(一)

兰亭书童 2007-09-10 收藏资讯 评论
         我国家具艺术历史悠久,早在三干多年前的商代,已经有了很精美的青铜和石制家具了。随着人们起居形成的变化,家具也伴随着人们的生活需要,经历了由低形向高形发展的过程。到了明清时期,我国家具艺术已发展为高度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优秀生活用具。不但为国人所珍视,在世界家具体系中也独树一帜,享有极高的声誉。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

  明清两代,家具艺术高度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风格,被冠以“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两个艺术概念。本文拟就明清家具的不同种类,介绍明清两代不同的时代风格。


  明清时期,家具的种类繁多。如果将其按使用功能分类后,再进行造型分类就清楚得多了。论其功能可分为卧具、坐具、起居用具、屏蔽用具、存贮用具、悬挂及承托用具。或直接分为床塌、椅凳、桌、案、几、屏联、箱柜、台架等类。


  明清时期的床榻


  明清时期的床塌大体分为三种形式。


  一、架子床:床四角按立柱,床面的左右和后面装有围栏。上端装楣板,顶上有盖,俗谓“承尘”。围栏多用小木做榫拼接成各式几何纹样。因床上有顶架,故名“架子床”。也有在正面多加两根立柱,两边各按方形栏板一块,名日“门围子”。正中是上床的门户。更有巧手把正面用小木块拼成四合如意,中加十字,组成大面积的棂子板。中间留出椭圆形的月洞门。二面围栏及上横楣板也用同样方法做成。床屉用棕绳和藤皮编结成胡椒眼形。四面床牙浮雕螭虎、龙等纹饰。也有单用棕屉的,做法是在大边里沿起槽打眼,把棕绳尽头用竹楔镶入眼里,然后再用木条盖住边槽。这种床屉使用起来比较舒适,在南方直到现在还很受欢迎。明代万历年间午荣所编的《鲁班经匠家经》中对架子床的制作有过详细的介绍。


  二、拔步床:这是一种造型奇特的床。好象把架子床安放在一个木制平台上。平台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平台四角立柱,镶以木制围栏。也有的在两边接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小廊子。两侧放些桌凳等小形家具,用以放置杂物。虽在室内使用,却很象一幢独立的小屋子。这种家具多在南方使用,因南方温暖而多蚊虫,床架的作用是为了挂帐子。近年上海潘氏墓;河北阜城廖氏墓;苏州虎丘王氏墓出土的家具模型都属于这一类。北方就不同,因天气寒冷,一般多睡暖炕。既使用床,为达到室内宽敞明亮,只须在两侧和后面按上较矮的床围子就行了。


  三、罗汉床:是指左右及后面装有围栏的一种床。围栏多用小木做榫拼接而成,最简单者用三块整板做成。后背稍高,两头作出阶梯形软圆角。既朴实又典雅。这类床的形制有大有小,通常把较大的称床,较小的称“塌”,又有“弥勒塌”之称,是一种专门的坐具。明清两代皇宫和各王府的殿堂里都有陈设。这种塌都是单独陈设,很少成对,且都摆在正殿阴间,近代人们多称它为“宝座”。宝座与屏风、香几、香筒、宫扇等组合陈设,显得异常庄重、严肃。


  大罗汉床不仅可以躺卧,更常用于坐。正中放一炕几,两边铺设坐褥、隐枕,放在厅堂待客,作用相当于现代的沙发。塌上的炕几,作用尤如现代的茶几,既可依凭,又可放置杯盘茶具。可以说,罗汉床是一种坐卧两用的家具。也可以说在寝室曰“床”,在厅堂则曰“塌”。另外,在元明两代,也有少数人使用无围床塌,其目的在于模仿古意,应视为宋代遗俗,也是厅堂中较讲究的家具。


  清式家具在康熙朝以前,大体保留着明代的风格和特征。随着清初手工业技术的恢复和发展,到乾隆时期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形成了独特的清式风格。它的突出特点是用材厚重,装饰华丽,造型稳重,和明代家具的用料合理、朴素大方、坚固耐用形成鲜明的对比。在建筑和家具艺术上多采用夸张手法,不惜耗费工料,剖用大材。举宫内收藏的床塌为例,该紫檀木架子床,除用料粗壮外,且形体高大。四足及牙板床柱、围栏、上梯板等全部搂雕云龙纹饰。一根床柱,直径约达十几厘米粗。床足约近二十多厘米。床顶四边,装有近四十厘米高的紫杠雕云龙纹毗卢帽,从外观看,确实显得稳重、华丽。平常架子床也与前代不同。除二面围栏外,清代架子床多在正面做垂花门。用厚一寸许的木板搂雕成“松、竹、梅”、“葫芦万代”等寓意“岁寒三友”、“子孙万代”、“富贵”、“长寿”、“多子”、“多孙”的吉祥图案。还有床下不用四足,而用两个特制的长条木柜支撑床屉。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床下空间,以存贮日用物品。


  还有一种床柜,做法是先做成相当于床面高度的开盖柜,然后在柜面上三面按围子。就形成了罗汉床的形式。柜内可以存放毡毯被褥。白天可以当塌待客,晚上即可做卧具床。


  清代罗汉床和塌的围栏大多雕花或装板镶嵌,用小木攒接的不多。常见的还有描金彩画。镶嵌材料有玉石、瓷片、大理石、螺钿、珐琅、竹木牙雕等。题材也非常广泛有各种山水风景、树石花卉、鸟兽及各种人物故事和龙凤、海水江崖等纹饰,可谓琳琅满目,倍极华丽。然都比较娇嫩,在使用上,不及明代家具实惠。清式家具为达到豪华、艳丽的目的,注重装饰,往往显得雕饰太繁。且多采用搂雕和半浮半搂的手法。即便是浮雕,深度也比前代要大。这样就必然造成积尘难拭的弊病。镶嵌家具多采用凸嵌法,同样有以上的弊病。虽不甚明显,但日久天长,嵌件脱落,同样影响观瞻。因此,应当指出,这两种情况是清代家具极为突出的弱点。我们在吸取和借鉴传统家具的经验时,应发挥它们的优点,据弃它们的缺点,以避免画蛇添足,弄巧成拙的情形出现。


  明清时期的坐椅和坐凳


  明代是家具艺术发展的成熟时期,各类家具的形制、种类多姿多彩。同类品种中,繁简不同,装饰花纹亦不同,艺术效果亦不相同。


  


  明代坐椅类型有如下几种:宝座、交椅、圈椅、官帽椅、靠背椅、玫瑰椅等。


  宝座是皇宫中特制的大椅,造型结构仿床塌作法。在皇宫和皇家园林、行宫里陈设,为皇帝和后妃们所专用。另外,一些王公大臣也有用大椅的,但其花纹有所不同。这种大椅很少成对,大多单独陈设,常放在厅堂中心或其它显要位置。


  交椅即汉末北方传入的胡床,形制为前后两腿交叉,交接点作轴,上横梁穿绳代当。于前腿上截即坐面后角上安装弧形拷佬圈,正中有背板支撑,人坐其上可以后靠。在室内陈设中等级较高。


  交椅不仅陈设室内,外出时亦可携带。宋、元、明乃至清代,皇室官员和富户人家外出巡游、狩猎都携带交椅。明《宣宗行乐图》中就绘有这种交椅挂在马首上,以备临时休息之用。由于交椅适合人体休息需要,故而历经千余年,形式结构一直没有明显变化。


  圈椅的椅圈与交椅椅圈完全相同,交椅以其面下特点而命名,圈椅则以其面上特点而命名。严格说来,交椅应属圈椅的一种,但由于圈椅的出现晚于一般交椅,故列于后。圈椅是由交椅演变而来。交椅的椅圈自搭脑部位伸向两侧,然后又向前顺势而下,尽端形成扶手。人在就坐时,两手、两肘、两臂一并得到支撑,很舒适,故颇受人喜爱,所以逐渐发展为专在室内使用的坐椅。由于在室内陈设相对稳定,无须使用交叉腿,故而采用四足,以木板作面,和一般椅子的坐面无大区别,只是椅的上部仍保留交椅的形式。在厅堂陈设及使用中大多成对,单独使用的不多见。


  圈椅的椅圈多用弧形圆材攒接,搭脑处稍粗,自搭脑向两端渐次收细。为与椅圈形成和谐的效应,这类椅子的下部腿足和面上立柱采用光素圆材,只在正面牙板正中和背板正中点缀一组浮浅简单的花纹。明代晚期,又出现一种坐面以下采用鼓腿彭牙带托泥的圈椅。尽管造型富于变化,然而四根立柱并非与腿足一木联作,而系另安,这样势必影响椅圈的牢固性。明代圈椅的椅式极受世人推重,论等级高于其它椅式。


  圈桥在明代还有“太师椅”的别称。“太师椅”中这个名称最初始于南宋初年,是从秦桧时兴起的,也是中国唯一一种以官衔命名的家具。太师椅在宋代是交椅中的一种。据史书记载,宋代有个叫吴渊的京官为奉承当时任太师的大奸臣秦桧,出主意在秦的交椅后背上加了一个木制荷叶形托首,时称“太师样”。此后仿效者颇多,遂名“太师椅”。明代,这种交椅被美观大方的圈椅所取代,又将圈椅称为“太师椅”。至清代又将所有的扶手椅都称为“太师椅”,这显然是不妥的,况且清代并无“太师”之官名。因此,明代称圈椅为太师椅,是对圈椅的又一美称,清代将所有的扶手椅称为太师椅,则是民间的俗称而已。


  官帽椅是依其造型酷似古代官员的帽子而得名。官帽椅又分南官帽椅和四出头式官帽椅。南官帽椅的造型特点是在椅背立柱与搭脑的衔接处做出软圆角。作法是由立柱作榫头,搭脑两端的下面作榫窝,压在立柱上,椅面两侧的扶手也采用同样作法。背板作成“s”形曲线,一般用一块整板做成。明末清初出现木框镶板作法,由于木框带弯,板心多由几块拼接,中间装横枨。面下由牙板与四腿支撑坐面。正面牙由中间向两边开出壶门形门牙。这种椅型在南方使用较多,以花梨木制最为常见。


  四出头式官帽椅与南官帽椅的不同之处是在椅背搭脑和扶手的拐角处不是做成软圆角,而是在通过立柱后继续向前探出,尽端微向外撇,并削出光润的圆头。这种椅子也多用黄花梨木制成。背板全用整块木板刮磨成“S”形曲背。大方的造型和清晰美观的木质纹理形成这种椅秀美高雅的风格与韵味。


  玫瑰式椅实际上是南官帽椅的一种。宋代名画中时有所见。明代这种椅子的使用逐渐增多。它的椅背通常低于其它各式椅子,和扶手的高度相差无几。背靠窗台平设数椅不至高出窗台,配合桌案陈设时不高过桌面。由于这些特点,使并不十分适用的玫瑰椅深受人们喜爱。


  玫瑰椅多用花梨木或鸡翅木制作,一般不用紫檀或红木。玫瑰椅的名称在北京匠师门的口语中流传较广,南方无此名,而称其为“文椅”。玫瑰椅的名称目前还未见古书记载,只存《鲁班经》一书中有“瑰子式椅”的条目,但是否即今之谓玫瑰椅还不能确定。


  靠背椅是只有后背而无扶手的椅子,分为一统碑式和灯挂式两种。一统碑式的椅搭脑与南官帽椅的形式完全一样;灯挂式椅的靠背与四出头式一样,因其两端长出柱头,又微向上翘,犹如挑灯的灯杆,因此名其为“灯挂椅”。一般情况下,靠背椅的椅形较官帽椅略小,在用材和装饰上,硬木、杂木及各种漆饰等尽皆有之,特点是轻巧灵活,使用方便。


  清代由于手工业技术的发展,各类器物都呈现雕饰过繁的现象。为了加强装饰效果,清代坐椅常采用屏风式背,这样可以在板心上雕刻或装饰各种花纹。有的椅子虽也是官帽式,但扶手和后背立柱已不是与腿足一木连作,而是采用框式围子,用走马销与坐面结合。有的外形轮廓是屏风式,轮廓内的空当攒成拐子纹,这样可以把大小材料都派上用场,以节省木料,又形成独特的清式风格。清代后期,由于珍贵木材的匮乏,加上战乱频繁,家具行业也和其它工艺一样走向衰落。产量较高且较易得到的红木是这一时期制作家具的主要材料,因此红木家具基本属于清代晚期至民国初年的作品。尽管它们制作于清代,但并不代表清式家具的典型风格。


 


  明清时期凳子的种类:明清时期凳子和坐墩的形式多样,明代主要有方、长方、圆形几种,清代又增加了梅花形、桃形、六角形、八角形和海棠形等。制作手法又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形式。有束腰凳大部分都用方形材料,很少用圆料,而无束腰凳则方料、圆料都用。如罗锅帐加矮佬方凳、裹腿劈料方凳等。有束腰者可用曲腿,如鼓腿膨牙方凳,三弯腿方凳,而无束腰者都用直腿。有束腰者足端都作出内翻或外翻马蹄儿,而无束腰者腿足无论是方是圆,足端都很少作装饰。凳面所镶的面心作法也不相同,有落堂与不落堂之别。落堂者面板四周略低于边框,不落堂者面心都与边框齐平。面心质地也不尽相同,有瘦木心的,有各色硬木心的,有木框漆心的,还有藤心、席心、大理石心等等。用材和制作都很讲究。


  长凳中有长方和长条两种。有的长方凳长宽之比差距不大,一般统称方凳。长宽之比差距明显的多称为春凳,长度可供两人并坐,有时也可当炕桌使用。条凳坐面窄而长,可供二人并坐。一张八仙桌四面各放一务长凳是城市中店铺、茶馆中常见的使用模式。这类条凳的四腿大多做成四批八叉形,四足占地面积当是面板的两倍以上,因而显得牢固稳定。


  明代圆凳造型略显敦实,三足、四足、五足、六足均有。做法一般与方凳相似,以带束腰的占多数。无束腰圆凳都采用在腿的顶端作榫,直接承托坐面。它和方凳的不同之处在于方凳因受角的限制,面下都用四腿,而圆凳不受角的限制,最少三足,最多可达八足。一般形体较大,腿足作成弧形,牙板随腿足膨出,足端削出马蹄,名日鼓腿膨牙。下带圆环形托泥,使其坚实牢固。


  古代的“凳”字,最初并不指坐具,而是专指蹬具。把无靠背坐具称为凳子是后来之事。汉刘熙《释名·释床帐》说:“塌凳施于人床之前,小塌之上,所以登床也。”显然是一种上床的用具,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见的脚踏,又称脚凳。

Tags:明清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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