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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书概念的演变及其当代识别

shxw 2007-11-15 软笔书论 评论

    中国书法历史的长河浩浩荡荡,自商周至魏晋、唐宋、明清,然后到现、当代,自甲骨到竹简、帛纸,无不是以各种书体来具体实现其价值的。中国书法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一部书体不断发展的历史。各种书体都是从无名到有名、从萌芽到成熟、从简单到经典的。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有关正书的记述来看,正书概念正是在不断运动中发展的,古人在这方面所作的梳理与总结也很多,到当代,正书的概念又被注入了新的内涵。对正书的传统概念进行梳理,以及对当代正书概念进行识别,有利于新时期正书的定位与发展。    
  一、正书概念的演变

  要了解正书,我们先要了解一下历代书家对书体的一些认识,了解正书在书法史中的大致位置。西晋卫恒《四体书势》云:“自秦怀古,文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代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谓秦代字体:“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又云:“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汉兴有草书。”明朝张绅《法书通释·辨体篇第七》:“自鸟迹科斗之后,创制大小二篆。二篆之后,始有隶法。钟、王以来,又复变为今体,为之真。楷隶以降,乃有行狎之变,又为草书。”从以上记述可以发现,古人对字体的认识相近的,不管是八体,抑或是加上草书,成为九体,都代表了古人对书体的一种认识与态度,我们可以从中至少得到这样一条启示:古人认为历代书体的发展方向是沿着篆、隶、真、行、草这么一条路线来发展的,这就是常说的五体。

  那么,真书的概念到底是如何演变的呢?它与楷书、正书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明代张绅《法书通释·辨体篇》有云:“古无真书之称,后人谓之正书、楷书者,盖即隶书也……但自钟元常之后,二王变体,世人谓之真书;”《宣和书谱》有云:“有王次仲者,始以隶字作楷法。所谓楷法者,今之正书也……降及三国锺繇者,乃有贺克捷表,备尽法度,为正书之祖。”根据这些记述,可以断定,楷书产生于篆之后,古人多将其与隶书相提并论,谓之楷隶,而楷书与正书的概念可以说是等同的,而真书概念的出现则要晚一些,是自钟元常、二王变体之后才有的。

  既然自钟、王创造出来的今体谓之真书,为何后来的唐人欧阳询、颜真卿所作之书又称之为楷书呢?我们可以在明代张绅《法书通释·辨体篇》里找到答案,他说:“汉隶者,蔡邕石经及汉诸碑是也。此体最后出,皆是挑法,与秦隶同名而实异。然则今之真书,即是此法……执笔之际,不知即是隶法,别为构体……今观欧、颜而上,往往皆从隶古,学者但不详察耳。字原谓隶有秦隶汉隶,灼是至论。今当以晋人真书谓之晋隶,则自然易晓矣。诀云:本于篆法,学如真书,但变隼尾激石二波也。”这下就很清楚了,自钟、王到欧、颜,他们其实是一脉相承的,皆承传楷隶的结体、笔法基因,这种最初产生于东汉末年的书体,是汉隶结体与章草笔法相结合成的独特书体。既保持汉隶结体又省改其波磔,增加章草笔意而成。自钟繇的“章草书”至魏、晋,经过王羲之等书法家的改造,保留了一些基础因子,创立新的法则,遂与隶书分流。其中血脉不断,它们成为楷书家族中的成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自“楷书”一词作为汉字的重要字体名之一见载于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中言:“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汉魏宫馆宝器,皆是诞手写。”就与“正书”有等同之势。启功说:“楷这一形容词当作书体的专名,则是晋代以后的事。”徐邦达在《五体书新论》中说:“正书后来则完全摆脱了隶名。大约北宋以来,又改称为楷书了。”也就是说,楷书即正书,也包涵了真书。

  我们知道,中国的艺术是依靠中国哲学这棵大树的,上面是一些古代专家从结体、笔法传承的角度来定义楷书,那么传统楷书(正书)有何哲学依存呢?传统楷书(正书)又怎样在哲学基础上获得更高的发展契机呢?

  唐张怀瓘《书断·上》云:“(八分)本谓之楷书,楷者,法也,式也,模也。孔子曰‘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式’。”依此说,楷书可以说是一种可作楷模的法书。也就是说,所有有谨严法度,可作范式的书体都可以称之为“楷书”。清代刘熙载《书概》中有言:“楷无定名,不独正书当之。汉北海敬王睦善史书,世以为楷,是大篆可谓楷也。卫恒《书势》云‘王次仲始作楷法’,是八分为楷也;又云‘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草为楷也。”无疑,张怀瓘、刘熙载是站在传统哲学的大背景下认定楷书的。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哲学背景下出现的一个有趣的楷书现象,后世称之为“唐楷”的书体,由于法度谨严,达到了前无古人、后人也难以企及的高峰,足以成为书体之楷模,形成后来居上的态势,以致于大多数后人只知道唐楷之为楷,而不知有楷隶之说了。这也是楷书在哲学基础上发展后收获的一个重要错位。

  总之,历史上的楷书又名正书,是汉字书法的主要书体之一,亦有“今隶”、“真书”、“正书”、“正楷”等称谓,其概念是在不断运动的。由魏晋开始流传,其概念也在不断地演变中,有从结体、笔法来认识正书的,也有从传统哲学大背景下来认识正书的。站在不同的角度,就会有不同的认识。幸运的是,在纷纭繁杂的观点与论点里,我们可以发现其不同中存在的共同点,那就是,大家都公认晋唐以来承传楷隶结体与笔法,而发展出来的晋、唐楷书,如现今流传于世的钟繇《荐季直表》、《宣示表》、《贺捷表》,王羲之《黄庭经》,王献之《洛神赋》,颜真卿《多宝塔碑》、《麻姑仙坛记》,柳公权《神策军碑》、《玄秘塔碑》等,就是典型的楷书,也就是正书。
 


  二、当代正书识别

  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的古人对正书概念的一些不同阐述和梳理,我们知道,正书的概念是在不停运动和发展的,那么书法热潮不断涌起的当代,正书的概念有何新内容呢?

  1、起源识别

  中国文字的源头在哪里?汉代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郭沫若、于省吾、李孝定和李学勤等著名专家曾明确指出,距今6000年前的半坡陶文或距今约4500年前的大汶口陶文即为中国文字的源头。他们的观点,得到了许多专家的认同。根据前人的论述与发掘出来的文物,学术界有一个公认:中国文字起源于象形。虽然那些原始的刻画可能是文字的起源,但因量少,且过于简单,所以说,它们离较成熟的文字还有一段距离。

  学术界比较公认甲骨文(约公元前17世纪——公元前11世纪)是我国最早的比较成熟的文字,相对那些最初的刻画来说,甲骨文产生于商朝,距今约3600多年的历史。自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在河南安阳殷墟发现有文字之甲骨以来,至今出土数量在15万片之上,目前出土的单字共有4500个左右,已识2000余字,公认千余字。通过这些文字,人们已经能够记述自己生产生活中的一些事。根据文字的成熟程度与当代人的正书形态识别论,我们就可以断定: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正体。这也在另一个方面说明:中国书法起源于正体。首都师范大学书法博导欧阳中石先生认为:行书和草书都是甲、金、篆的便写,是附属品;文字发展绵延下来的契机,是同实用相结合的。(2006年9月16日《美术报》第16版《坐而论“道”:欧阳中石先生漫谈书法》)据此说,那么,正体是各种书体发展的起点,也就是说:中国书法起源于正书,正书是行、草书发展的起点与基石。

  2、形态识别

  由中国书法权威机构——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正书大展,是正书类的权威展览,其征稿范围则为楷、隶、篆书三种字体。将篆、隶也纳入正书的范畴。也可以这样说,除行、草之外,其他正式的书体都被纳入到正书里来了,如果说隶书是理所当然应该纳入的,那么,篆书的纳入则是对历代有关楷书概念的扩大化了,或者说是边缘化了。

  那么,新时期正书的划分依据是什么呢?

  既然当代将正书与行、草书排在了对立统一的位置,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对这三种字体的分析来识别其中规律性的东西,以及正书的新内容。先看古人对行、草书有过一些怎样的论述。汉代崔瑗《草书势》云:“草书之法,盖又简略;应时谕指,用于卒迫。兼功并用,爱日省力;纯俭之变,岂必古式”;

  从“纯俭之变”的速度论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发现正书的古代哲学认定基础是字的笔画精致,结构相对停匀、稳妥,而笔画间和字与字之间无明显的牵丝、连带、简省,字的基本笔画的书写、结构、章法布局具有简朴的规范、技巧或法度。这就是古今对正书识别的结合点、承传点与核心点。

  书界公认的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是从时间、字形面貌上来区分书体的。如果以今天的正、行、草三体来进行评价与梳理,古今概念的识别标准是存在很大差异的,也存在许多概念上的重叠与错位。五体论中的每种书体之中包涵的风格差别是蛮大的。我们抛开外在的字形,从“纯俭之变”的速度论这个基础上再进一步研究,就可以发现,不管是哪种书体,无论篆、隶,或者是唐楷,其实,它们都存在着一个正、行、草的过程或相应的字体存在与对应,如篆之正体演变为简帛风格一类的字体,打破了以前篆之正体的平衡,形成不正;简帛风格的篆隶演变成成熟的汉隶,又演变为章草、今草,然后又演变为晋、唐楷书,形成新的正体,晋、唐楷又有其行、草体,形成新的不正。也就是说,狭义上的楷书本身也有一个正、行、草的对应存在与识别。字体的发展是在正——不正(行、草)——正这么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前进的。

  另一方面,在当代成就正、行、草三体说的同时,历史上的“纯俭之变”的速度论也在被完全打破,新的形态说对正书的概念进行了重新识别与定位。当代书法家在创作作品时,不再遵循草书>行书>正书这种速度论来进行创作。他们可能是写行书时比写正书还慢,写草书比写行书更慢。他们已经将“纯俭之变”的速度论抛弃,不再将其视为游戏准则,而是着意于点画的形态、整体的形式构成与空间划分。书家对书体的创作过程被集体无意识地忽视、省略,而是着意于最后面貌的呈现,这是时代“忽略过程、重视结果”的映射与体验,是时代审美发展的必然过程,也是当代人对正、行、草三种书体的再认识与再创作,是当代人对正书概念的再发展。

  3、哲学识别

  著名哲学家、艺术家、旅法学者熊秉明先生曾说:“中国文化的核心是中国哲学,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中的核心。”不管这句话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肯定,中国书法是承载、凝结着中国的哲学思想的,这也是中国书法最值得自豪之处。

  不管是儒家的文质相含的中和运动,还是道家“吾以观复”的阴阳运动,其实都体现了对平衡(平正)的要求,那是达到“和”与“道”状态的必然途径。如何达到或接近“和”、“道”的状态呢?老子《道德经·十六章》提出:“致虚静、守静笃”、“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同时,老子在《道德经·十二章》中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也正是其“观道”思想的体现;而《庄子·人间世》说“离形去知,同于大道,此谓坐忘”,正是其“体道”思想的体现。从这些论述当中,我们发现这些先哲们都一致认为:静最能接近、达到“道”的状态。

  既然书法是承载了许多传统哲学思想的载体,就必然反映到它的神态中来,必然充满对静的向往与追求,因为只有这样,书法才更接近传统哲学中的“和”与“道”。对于正、行、草三种书体来说,它们在视觉上的运动感是依次递增的,动感愈强,展现的矛盾也越激烈、复杂,其平正感愈差,也越不容易给人以平静的体验。三种字体中,正书是最讲究平衡的,也是最能体现平正的,它的每个单字都十分讲究平衡,稳中见动,动中求静,万千波澜,皆隐于形,但不失生命韵味。而行、草书则不然,它们靠跳荡腾挪架式和翻转粗细的线条感染人的情绪。正书是行、草不平正的基准,反过来说,就是行、草书的不平正是以正书的平正为对象而言的。并不是说正书的平正就是绝对的平正,也不是说行草书的不平正就是绝对的不平正,它们之间与其本身都是对立统一的。关于这一点,项穆在其《书法雅言》说得好:“所谓‘正者’,偃仰顿挫,提按照应,筋骨威仪,确有节制是也;所谓‘奇’者,参差起伏,腾凌射空,风情恣态,巧妙多端是也。奇即运于正之内,正即列于奇之中,正而无奇,虽庄严沉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谲厉而乏雅。”正是正书的相对“节制”,使正书的这种书体相对多了些平静感,最能给人以静的感觉。弘一法师在王羲之“欲书之时,当收视返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基础上阐发出“心神不正,书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扑”。正是从字形的平正上来阐述对作书者心气的影响。清朝周星莲在《临池管见》中写道:“静堂作楷书数十字或数百字,便觉矜燥俱平;若行草,任意挥洒,至痛快淋漓之候,又觉灵性焕发。”这种实践正好印证了书体对入静的影响,而弘一法师本人的绝笔——“悲欣交集”远不如他平时所作的“弘一体”平静,正是他当时悲欣心情的外化,可以说,他是在不平静的状态下离开人世的。

  历代书法家虽然对平正可能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但他们对平正的不懈追求也是很明显而易见的。唐代孙过庭《书谱》云:“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知险绝,复归平正。”就表达了这种审美理想;王澍《论书剩语》中说:“楷书不当布置平稳,然须从平稳入。”李叔同所说的“书法是反朴归真的第一境”也正是对庄子“既雕既琢,复归于朴”思想的深刻理解与反映。古代许多书法家早年书法多雕琢,而晚年则相对归于平静、内敛,就是这种哲学思想的反映。

  在这个层面上说,正、行、草三种书体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运动体,而正书的静最接近于“道”,也是行、草书接近“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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