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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志阳:从“天使的诱惑”到“遮羞墙”

兰亭书童 2007-09-24 书画院校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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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使的诱惑”到“遮羞墙”,作为行为组织者的康学儒一直都在犯同一个错误。在两次行为艺术期间他从不按“程序”做事,总是带着一幅“情感老来乐”的姿态做事,不讲求行为的专业性与持有一种对艺术负责的态度。这里也从来没有参加行为的艺术家与策展人之间对话的机会,艺术家在面对着策展人时完全丧失了“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应具有的权利。艺术家成了供策展人任意玩耍的“一个个充气娃娃”。尽管我(原志阳)在《行为艺术家之话语》(1)一文中给与了策展人以批评,但是身为“策展专家的小康同学”在行动上似乎仍然在“以上帝的名义”来告诉我们“他是崇高的,他是伟大的,他是独一无二的”。那种“策展人”的“策展人风格”变得也更加浓厚了,在这次“遮羞墙”的行为艺术中他的“策展人风格”更是达到了一个堪与“珠穆朗玛峰之峰顶”相媲美的巅峰状态。作为两次行为艺术(天使的诱惑和遮羞墙)都参加了的我,在其中深深的预感到了一种艺术危机,“一种权利的过于集中将会最终导致行为艺术主体者的话语表达特性的消失”。


 


  具体到“遮羞墙”这次行为艺术。我始终是坚持着以一个“独立个体表达者的身份”来给与此次行为艺术以“艺术观念的表达与对艺术表现对象的批评”,尽自身的最大努力不去迎合策展人的强加观念,在行为表现上给与自己的行为动作语言以自身的特殊性表现。而其他的“行为参加者”在这点上表现的更多的成了一种“市集征集品”,观念表达主体在头脑空白和缺乏观念认识的基本位上失去了自己应该拥有的自身话语权,使自己变成了一部由他人任意把玩的“玩石”。


  我这里自恋性的请观者注意一下我,以表示我的行为语言在动作上没有侵犯罗子丹的权益,避免造成日后的热点新闻事件。我的行为语言在动作上和罗子丹相比最大的相似性处就是,他和我都是站姿,但不同的是他是“立正姿势”而我是“稍息姿势”,罗子丹是“唯美走秀派”,而本人是“吊儿郎当派”。我这里并不会用唯美的装饰和帅气的脸蛋来收买观众,尽管我在这点上要比罗子丹拥有较多的优势(最起码我要比他年轻好多岁)。大家从“天使的诱惑”中我那个“蒙面者”的动作语言到“遮羞墙”中小生的“破坏良好青少年典范形象的形象”都可以看到在下对唯美形象进入艺术表现范围的抵制与抗衡,以到达到对当代艺术和当代观者负责的目的。而不是以唯美的形式去迷惑、欺骗善良而无知的观者。如果要迷惑的话我想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做“整容手术”或者广施“美人计”而不是来做行为艺术。


  在“遮羞墙”之行为艺术上,我外面半披“农民装”,里面穿的是“美特斯邦威”,不过大家不要误会,我这里不是在给“邦威”做广告,因为我不是周杰伦。但是这里恰到好处的是“当明星形象”和“农名形象”发生冲突时,我们的社会遮挡的是贫穷的农名、农村及社会“隐性的一面”。(说明一点,这里由于本人未按策展人的安排来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含羞状,故而被策展人给与了最边远的位置。行为最后,令策展人和观者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原志阳,你为何要将那漂亮的瓷砖给摔破?”。我想在这里给予观者以正面的回答,我不想让自己的行为艺术作品成为中国当代的架上绘画,这也是选择行为的原因,


  “中国当代的架上绘画艺术存在着观念浅显,艺术语言的简单、直白,以及容易使绘画艺术成为商品的材料等问题的存在。造成中国当代的架上绘画艺术成为商品的原因除了艺术创作的材料成为收藏家长久瞄准的对象外,主要的原因还在艺术家本身,他们一方面可能缺乏批评的能力,(这也是他们选择从事艺术的一个最大错误)。另一方面就是他们具有批评的能力但是他们不愿意进入艺术批评的圈子之中,他们更愿意成为艺术商的哈巴狗,不管主人拉出何种屎,他们都会乐意的去品尝,而且时时的发出“汪汪”的赞美声。他们不想做一名“艺术公民”而是想成为“艺术小人”。(2)


  我要做的是做到行为艺术中最漂亮有力的地方,给问题以正面回应,而非是“只反映,不打破”,最终“花朵含苞未放”,我更不想让我的“更前卫性”(3)被收藏家给收买,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乖乖民”。


 2007、5、12写于四川美术学院


  后记:本文在5月12日已基本定稿,但是由于我在12号去西安进行考察,故而迟迟未发表。本着对学术负责的态度,今日对此文稍加修改予以发表。

Tags:遮羞   诱惑   天使   原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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