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书谱》不仅是一篇闪耀着辩证法的美文,而且其所书《书谱》笔势坚劲,婀娜刚健,俊拔刚断,浑然天成。由唐至清的不少论者对孙过庭《书谱》评价较高。唐吕總《续书评》云:“过庭草书如丹崖绝壑,笔势坚劲。”宋米芾《书史》谓过庭草书《书谱》:“甚有右军法,作字落脚差近前而直,此乃过庭法。凡世称右军书有此等字,皆孙笔也。凡唐书得二王法,无出其右。”《宣和书谱》卷十八称过庭“得名翰墨间,作草书咄咄逼羲献,尤妙于用笔,俊拔刚断,出于天才,非功用积习所至。善临摹,往往真赝不能辨。”刘熙载《艺概·书概》云:“孙过庭草书,在唐为善宗晋法。其所书《书谱》,用笔破而愈完,纷而愈治,飘逸愈沉著,婀娜愈刚健。”综合各家评论可知,孙过庭宗法大王追求妍美的书法风尚,其技法理论均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但是,唐窦臮《述书赋·下》云:“虔礼凡草,闾阎之风。千字一类,一字万同……如见疑于冰冷,甘没齿于夏虫。”批评孙过庭是见识短浅,若从孙过庭《书谱》三处对王献之的认识来看,也不无道理。孙过庭《书谱》批评王献之的主要有三处,其一是:“安尝问子敬:‘卿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又答:‘时人那得知!’敬虽权以此辞折安所鉴,自称胜父,不亦过乎!且立身扬名,事资尊显,胜母之里,曾参不入。以子敬之豪翰,绍右军之笔札,虽复粗传楷则,实恐未克箕裘。”由此可知,王献之认为在书法方面胜过自己的父亲,谢安则不这么认为。孙过庭则站在儒学提倡名教孝亲的立场上品鉴王献之书法,并且认为王献之没有完全继承父业。假如王献之只继承其父王羲之书法,那王献之连和王羲之并称“二王”的份也没了。实际上,王献之也正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入古出新,守正出奇,其险峻笔意才超过乃父,并开创了不同于其父“内■”的“外拓”新风尚。由此可知,孙过庭用儒家的伦理纲常来品鉴王献之的书法,却忽视了王献之大胆创新的书法内核。其二是:“后羲之往都,临行题壁。子敬密拭除之,辄书易其处,私为不恶。羲之还,见乃叹曰:‘吾去时真大醉也!’敬乃内惭。是知逸少之比钟张,则专博斯别;子敬之不及逸少,无或疑焉。”由是观之,王羲之到京城之前,在墙上题了字。王献之暗中把字擦掉,改题自己所写,自己以为写的很好。王羲之回来后认为我走的时候肯定是醉了,王献之这时候才感到内心惭愧。孙过庭也因此认为王献之比不上王羲之。孙过庭在这个问题上至少忽视了两个问题:第一,王献之当时是十几岁的青年小伙,正是在努力攫取知识探索发展的阶段,王羲之书法已经是日臻完善的阶段,这本身就没有可比性。看来孙过庭在忽视年龄的情况下类比,就有些问题了;第二,孙过庭忽视了王献之当时在书写方面就有了相定的水准,只是看到了王献之的惭愧,其结果王羲之还是没有认出是王献之书写的,问题本身就表明少年王献之技艺的高超。其三是:“右军之书,末年多妙,当缘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子敬已下,莫不鼓努为力,标置成体,岂独工用不侔,亦乃神情悬隔者也。”从此可知,王羲之晚年考虑问题全面周详,心气温和平静,不偏激不凌厉,写起字来自然生动和风格高远。而王献之之后所有的书法家竭尽全力地想达到至高的境界,但事与愿违,不但技艺和使用不当,达不到好的效果,而且在神韵和情致上也实在差得太远了。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孙过庭沿着唐太宗品评王羲之的老路,把王羲之继续推上至高无上的宝座,而无视其他任何书家,包括王献之。“子敬已下,莫不鼓努为力,标置成体,岂独工用不侔,亦乃神情悬隔者也。”此句话说得的确有些过分并绝对化。纵观书法史,自王羲之后,涌现了很多敢于创新的大书家,唐代的颜真卿、宋代的苏轼、明代的王铎、清代的康有为、当代的林散之等,他们无不根据时代的哲学思潮、社会状况、地理环境、人文背景等创作出具有时代气息的精品。孙过庭依然沿袭唐太宗《王羲之传论》中,羲之书“尽善尽美”而献之书是“如隆冬之枯树、若严家之饿隶”的观点,可见孙过庭受帝王品鉴影响较深。
综上所述,孙过庭正是受了帝王李世民贬斥王献之书法的影响,没有认识到唐太宗推崇王羲之是以巩固政权为出发点,个人爱好处于次要地位。推崇王羲之不仅迎合久经战乱而初具安定的人们心理,最重要的是积极地利用王羲之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来加强自己的统治力。而王献之书法虽属于自己的爱好,但不利于自己的统治。王献之书法体现的是不拘礼节,随兴而为,自由自在,超脱豪迈书风的自我精神。这与唐太宗要求南北融合的治世精神相悖,贬斥王献之是在所难免的。